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屆人大常委會履職的第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責任重大。市人大常委會要在市委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市委“堅持一個遵循、貫徹一條主線、推進兩大任務、實現三高目標”的發展思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立足政治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代表機關的職責定位,高質量做好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監督和推動“一府一委兩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實施法律法規,依法正確行使權力,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烏海新征程中貢獻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1.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牢牢把握政治機關定位,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作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健全完善重大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重要會議、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項都要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建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情況報告制度,在常委會召開前向市委報告會議議程安排,會議結束后報告常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審議討論、人事任免等情況,確保人大工作始終在市委的領導下依法高效開展。發揮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始終把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工作要求作為頭等大事,建立系統性研究部署、專班式推進落實、臺賬式督查督辦工作機制,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的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進到哪里,人大職能作用就發揮到哪里,堅決做到貫徹有力。
2.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會議精神重點任務分工實施方案并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從政治建設、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人事任免等各項工作,明確責任、制定措施、督促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協助做好市委人大工作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
二、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聚焦高質量發展之需、高品質生活之盼、高效能治理之要,堅持因需、應時、統籌、有序開展立法,把準立法方向、選準立法項目,科學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加快重點領域立法進程,助力解決事關全局、事關長遠、事關人民福祉的緊要問題。全年擬繼續推進制定地方性法規3件,制定市十屆人大常委會五年(2022—2026)立法規劃。
3.緊扣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加強立法。制定《烏海市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烏海市工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加快推進節約用水條例制定工作,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4.緊扣推動實現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加強立法。加快惠民立法步伐,出臺《烏海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規范物業管理活動,改善群眾居住條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5.加強地方立法工作機制建設。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強化人大在法規立項、起草、審議的全過程主導,完善提前介入、專班推進、“雙組長”制、“小切口”等立法形式,突出地方特色,解決實際問題,確保立一件成一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在立法中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積極開展立法協商工作,重視發揮立法專家顧問職能,發揮人大代表和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用,拓寬公民參與立法途徑,完善公眾意見采納反饋機制,不斷擴大立法共識。
6.積極推進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和改進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研究、處理、反饋等工作,書面聽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三、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積極服務全市發展大局
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工作要求,圍繞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全區經濟工作會議和市第八次黨代會、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緊緊圍繞市委“堅持一個遵循、貫徹一條主線、推進兩大任務、實現三高目標”的發展思路開展監督,不斷增強監督剛性和實效。全年計劃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報告12項,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審計工作報告5項,開展執法檢查2項,聽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報告1項,組織專題詢問1項,開展跟蹤監督9項,專題調研5項,對未列入監督計劃且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工作適時監督,推動“一府一委兩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各項工作要求落地見效。
7.著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聽取我市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情況的報告,適時調研焦化企業整合重組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發展情況,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聽取審議全市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情況,推動文化和旅游在產品業態、公共服務、市場管理、對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的融合。跟蹤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題詢問問題和審議意見落實情況,促進全市營商環境持續改善。
8.著力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聽取審議2021年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情況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督促政府鞏固深化“七治”各項任務,加快礦產資源和礦業權整合,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動地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執法檢查《烏海市地下水保護條例》落實情況,推動條例有效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地下水管理和保護。
9.著力促進高品質生活。聚焦推進城市更新行動,聽取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情況的報告,推動改善人居環境、補齊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質。聚焦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相關情況的報告,推動全市教育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聚焦民生熱點問題,加強對就業、醫療、社會保障、便民服務等領域工作監督,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內蒙古自治區就業促進條例》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全市社會救助、全市醫療衛生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和全市藥品監管等工作情況,推動民生社會事業發展,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提升群眾生活品質。
10.著力提高財政和國資管理績效。聽取審議2021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和2022年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報告、2021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聽取審議全市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管理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書面聽取市政府關于2021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強化國有資產管控,促進國有資產規范運作。持續推進預算聯網監督系統運用,健全預算執行、決算等環節的風險提示及綜合分析處置功能,拓展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督。
11.著力提升高效能治理水平。立足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建設需要,專題調研市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情況,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訴源治理和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報告。完善人大涉法涉訴信訪事項辦理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交辦信訪件處理情況的跟蹤監督。
12.適時開展專項監督。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眾關心期盼,適時開展專項監督。制定專項監督工作辦法,明確監督程序、流程、要求,使專項監督成為推動工作落實、解決突出問題的剛性監督手段,切實提升監督實效。
四、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支持和保證代表依法履職
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內容和形式,完善履職載體,優化履職服務,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氣、更具活力、更貼民意。
13.加強對代表的政治引領和履職培訓。強化代表思想政治作風建設,開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教育活動,組織代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精神,引領人大代表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聚焦換屆后新任代表多的特點,強化代表履職培訓,夯實履職基礎。
14.加強代表履職載體和平臺建設。全面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之家”建設工作的意見》,建設標準化、規范化、示范化市級“人大代表之家”,努力打造集學習培訓、聯系橋梁、履職平臺、服務窗口于一體的多功能陣地,為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和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搭建平臺、創新渠道。將基層人大代表之家融入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確保2022年底前基層人大代表之家、代表社區聯絡站實現規范化建設、制度化運行。充分發揮代表之家聯系選民、匯集民意作用,組織代表進“家”接待選民、聽取意見、服務群眾,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眾意見和訴求的處理反饋制度,形成登記交辦、限時反饋、跟蹤督辦、代表評價工作機制,確保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打通代表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15.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在全市各區、鎮(街道)全面推行票決制工作,進一步完善項目征集、初定、票決、實施等各環節工作制度,更好發揮人大代表在興辦民生實事工作中的作用。
16.推進“雙聯系”制度不斷深化鞏固。密切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的聯系,提升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推進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常態化、制度化。深化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系,豐富代表聯系群眾的內容和形式,組織代表開展調研、代表小組活動等,更好地了解和反映人民群眾呼聲和期盼。
17.組織開展代表集中視察。組織人大代表圍繞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民生和社會建設等工作情況進行集中視察,認真聽取群眾意見,推動市委決策部署、全市重點任務和民生實事項目有效落實。
18.強化代表履職管理監督。加強代表履職管理,建立代表履職目錄,完善履職檔案,加強履職評價,切實做到代表履職內容有清單、履職情況有記錄、履職效果有評價。
19.抓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建立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的溝通協調機制,為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做好服務保障。進一步完善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重點督辦、各工作委員會專項督辦、代表工作機構協調督辦的工作機制,建立辦理代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加強跟蹤督辦,提高辦理實效,實現代表建議實際解決率和代表滿意率“雙提升”。
20.加強選舉和任免工作。根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和市委要求,依法做好烏海出席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人大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有機統一,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人事選舉和任免程序。
五、全面推進“四個機關”建設,努力提升依法履職水平
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完成新時代賦予人大的使命任務,要全面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關于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斷深化對人大工作規律性認識和把握,積極推進工作實踐創新,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
21.持續強化理論武裝。持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學習制度,深學細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準確把握精髓要義,深刻領悟科學內涵,在學思踐悟中堅定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推動工作落實,在擔當作為中踐行初心使命。
22.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和質效。優化常委會重點工作督辦落實機制,制定重點工作任務督辦辦法,不斷提高常委會履職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優化“黨組牽頭抓總、機關統籌調度、委員會合力落實”的工作運行模式,工作安排聚焦中心、統籌調度凝聚合力、貫徹落實聚力成效,構建職責清晰、分工負責、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3.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黨建工作新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和壓力傳導,堅持系統化謀劃、制度化規范、標準化建設、項目化推進,全力提升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切實提高黨建工作水平。要以統籌推進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為抓手,提質落細市委關于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新要求,深化目標清晰、責任明確、過程監控、結果評價的工作落實機制,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工作隊伍建設、紀律作風建設,使常委會各項工作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實施中相互促進,推進人大各項工作“走在前、做表率”。深化拓展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分級抽查述職,有效推動“一崗雙責”責任壓力向縱深傳導落實。強化制度執行剛性約束和監督檢查,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主動接受市紀委同級監督,支持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在人大機關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24.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扎實開展調查研究,持續整治“四風”、改進文風會風。加強人大干部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新時代人大工作隊伍。
25.加強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數字人大”“智慧人大”建設,打造代表履職信息化平臺,加強機關信息化辦公系統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為人大各項工作提供高效服務保障。
26.密切工作聯動。密切與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全市各區、鎮人大的工作聯系和指導,進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體實效。總結交流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推動全市人大工作整體推進、同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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