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常辦發〔2023〕2號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
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
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監督工作計劃》已經烏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次主任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2023年2月16日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監督工作計劃
(2023年2月14日 烏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14次主任會議通過)
2023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監督工作堅持在市委的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聚焦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圍繞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工作部署,緊扣“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標,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在新的起點上奮發有為開創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今年,常委會擬安排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報告12項,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審計工作報告5項,開展執法檢查4項,聽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報告1項,專題詢問1項,跟蹤監督4項,專題調研7項。
一、聽取和審議 “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
(一)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重點了解我市推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書面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重點了解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書面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2022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水資源管理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水資源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養老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社會建設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聽取市人民政府“五個大起底”工作推進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五個大起底”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八)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食品藥品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食品藥品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教科文衛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九)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人民檢察院刑事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司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十)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中級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司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十一)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我市教育經費統籌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教科文衛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十二)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十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市十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選任聯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
(一)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市本級財政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準2022年財政決算。
(二)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的報告。
(三)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前四項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第五項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
(一)檢查《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我市貫徹執行《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我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社會建設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檢查《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我市貫徹執行《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內司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檢查《烏海市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我市貫徹執行《烏海市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專題詢問
結合《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情況,就城市綜合管理情況開展專題詢問。此項專題詢問工作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進行,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專項監督
適時動態確定專項監督事項,組織開展好專項監督。制定專項監督工作辦法,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適時動態確定專項監督事項,使專項監督成為推動工作落實、解決突出問題的剛性監督手段。
六、跟蹤監督
(一)對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以下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1.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情況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2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由教科文衛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2.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義務教育階段“雙減”政策落實情況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2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由教科文衛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3.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烏海市地下水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報告》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2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4.跟蹤監督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情況。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對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執法檢查報告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具體工作由相關委員會組織實施。
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書面聽取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2022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了解2022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書面聽取,由法工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調研全市林業生態建設工作情況。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主任會會議上聽取了解相關情況,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調研全市農業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主任會會議上聽取了解相關情況,由環資城建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四)調研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主任會會議上聽取了解相關情況,由社會建設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調研全市焦化產業重組升級高質量發展情況。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主任會會議上聽取了解相關情況,由財經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調研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文旅產業發展情況。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主任會會議上聽取了解相關情況,由教科文衛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七)調研全市殘疾人保障工作情況。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主任會會議上聽取了解相關情況,由社會建設委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八)對未列入監督計劃且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工作適時監督。
(九)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執法調研以及專項調研工作。有關工作由相關委員會負責。
(十)落實上級要求和市委交辦的監督工作任務。有關工作由相關委員會負責。
本計劃在執行中如需調整,由主任會議決定。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監督工作計劃表
序號 | 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 4月份 | 財經委 |
2 | 書面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 | 4月份 | 財經委 |
3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 4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4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水資源管理情況的報告 | 4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5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養老工作情況的報告 | 4月份 | 社會建設委 |
6 | 聽取市人民政府“五個大起底”工作推進情況的報告 | 6月份 | 財經委 |
7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 6月份 | 財經委 |
8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食品藥品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 6月份 | 教科文衛委 |
9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 6月份 | 內司委 |
10 | 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情況的報告 | 8月份 | 內司委 |
11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 10月份 | 教科文衛委 |
12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十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 | 10月份 | 選任聯委 |
序號 | 審查和批準決算,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及審計工作報告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市本級財政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準2022年財政決算 | 8月份 | 財經委 |
2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的報告 | 8月份 | 財經委 |
3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 8月份 | 財經委 |
4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 8月份 | 財經委 |
5 |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 12月份 | 財經委 |
序號 | 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檢查《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實施情況 | 6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2 | 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 | 6月份 | 社會建設委 |
3 | 檢查《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實施情況 | 10月份 | 內司委 |
4 | 檢查《烏海市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實施情況 | 10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序號 | 專題詢問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結合《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執法檢查情況,就城市綜合管理情況開展專題詢問 | 6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序號 | 專項監督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動態確定專項監督事項,組織開展好專項監督 | 適 時 | 相關委員會 |
序號 | 跟蹤監督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情況審議意見》的報告 | 2月份 | 教科文衛委 |
2 | 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義務教育階段“雙減”政策落實情況審議意見》的報告 | 2月份 | 教科文衛委 |
3 | 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烏海市地下水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報告》的報告 | 2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4 | 跟蹤監督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情況 | 10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5 | 對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執法檢查報告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 相關委員會 | |
序號 | 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書面聽取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關于2022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 | 4月份 | 法工委 |
序號 | 其他 | 時 間 | 承辦單位 |
1 | 調研全市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情況 | 4月份 | 教科文衛委 |
2 | 調研全市林業生態建設工作情況 | 8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3 | 調研全市農業產業發展情況 | 8月份 | 環資城建委 |
4 | 調研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 8月份 | 社會建設委 |
5 | 調研全市焦化產業重組升級高質量發展情況 | 10月份 | 財經委 |
6 | 調研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文旅產業發展情況 | 10月份 | 教科文衛委 |
7 | 調研全市殘疾人保障工作情況 | 10月份 | 社會建設委 |
8 | 對未列入監督計劃且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工作適時監督 | 相關委員會 | |
9 | 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執法調研以及專項調研工作 | 相關委員會 | |
10 | 落實上級要求和市委交辦的監督工作任務 | 相關委員會 |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區人大常委會。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3年2月1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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