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20年11月12日 作者: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來源: 瀏覽次數:

2019313 烏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18次主任會議通過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服務大局抓履職、圍繞中心推落實、突出重點強監督、注重實效轉作風的思路,銳意進取、扎實工作,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業績。

   一、堅持黨的領導,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

      1.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自覺強化政治責任,提高政治能力,旗幟鮮明講政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召開重要會議、作出重要決定、開展重要活動以及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后再進入法定程序,切實把市委的決策部署通過人大法定程序成為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確保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二、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立法,不斷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2.堅持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機制。圍繞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與中心工作,將2部地方性法規列入2019年度立法計劃。認真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草案)》,及早提請常委會二審通過后提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主動適應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新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性法規起草領導小組的作用,出臺立法程序相關制度及實施辦法,推進地方立法工作各個環節規范化、制度化、精細化。開展《烏海市海勃灣生態涵養區保護條例》立法后評估,切實保護好城市主要水源地安全。籌備召開全市人大立法工作培訓會議,不斷加強立法能力建設。進一步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咨詢顧問的作用,暢通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

    3.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圍繞優化行政職能、提升行政效能、規范行政行為等方面,聽取本級政府法治建設情況的報告,全面了解政府法治建設情況。

    4.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同黨委、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加強對三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指導,不斷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建設工作,以主動審查與重點審查相結合的方式,推進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認真履行好監督職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5.圍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展監督。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人大監督工作,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工業園區建設及發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聽取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情況的報告,提出有針對性建議,促進發展質量和效益提高。聽取和審議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書面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審議意見》的報告,促使國有資產更好服務發展、造福人民。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從事關發展的重點工作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中,有針對性地選擇議題開展專項評議。

   6.加強對宏觀經濟運行的監督。嚴格貫徹實施預算法,聽取和審議2019年上半年和全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2018年財政決算、審計工作報告。深化落實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運用和完善預算聯網監督系統,不斷提升經濟監督工作水平。

   7.緊扣打好三大攻堅戰開展監督。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常態化監督壓實環保責任。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烏海湖庫區管理情況審議意見》的報告,不斷提升烏海湖庫區管理和開發利用水平。繼續實施人大代表助力精準扶貧三年活動計劃,引導和鼓勵代表在脫貧攻堅中聚力獻策。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債務化解工作審議意見》的報告,支持政府妥善應對金融風險。

   8.呼應人民群眾期盼和社會公平正義開展監督。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防洪減災能力建設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執法檢查報告的報告,結合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學前教育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持續關注居民房屋產權證辦理歷史遺留問題、凈化水廠建設、食品安全、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等民生工作。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報告,書面審議“法檢”兩院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報告,聽取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案件質量評查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

   9.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對科學技術普及一法一條例、礦產資源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情況進行執法檢查;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執法調研以及專項調研工作,切實發揮執法檢查的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

   10.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認真落實《人大信訪工作辦法》,依法處理各類信訪,做好群眾來信來訪集中反映問題的綜合分析和督辦、協調、跟蹤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四、注重發揚民主,依法行使決定權和任免權

    11.依法決定重大事項。深入貫徹中央關于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要求,以進一步厘清重大事項內容、規范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程序為重點,深入推行重大事項制度+清單工作模式,著力提高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2.進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按照黨管干部與人大依法任免有機統一,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任免程序,及時做好一府一委兩院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重要人事任免事項提請常委會黨組會議研究部署,確保黨委人事安排意圖順利實現。

  五、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不斷提高代表履職服務保障水平

    13.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相結合辦法,強化代表政治業務和履職實踐鍛煉,舉辦人大代表赴外履職培訓班,為代表訂閱學習資料,提升自主學習能力。對全市代表之家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推動代表之家更新換擋升級。認真落實雙聯系制度,切實做好組織服務保障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會真正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的代表機關。繼續擴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與立法、監督、調研活動,參加一府一委兩院座談會、聽證會、司法監督等各類活動。強化代表履職監督和管理,制定代表工作方面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做好人大代表回原選舉單位述職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試點區、鎮的工作指導,注重總結經驗,為在全市范圍推開此項工作奠定扎實基礎。

    14.提高代表小組活動質量。創新代表活動形式、拓寬代表履職渠道,召開代表小組負責人會議,安排和部署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有計劃地組織三級人大代表和組建有關專業代表小組對全市重點工作開展專題視察調研,充分發揮代表在密切聯系群眾、扶貧幫困、化解社會矛盾、助推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智庫作用。

    15.認真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把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組織代表開展經常性調查研究,為代表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創造更好條件。加強對代表提出建議的指導和引導,做好代表建議的審查和把關工作,提高代表建議質量。選擇有代表性的建議和意見列為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適時聽取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的匯報。組織部分人大代表現場督辦建議辦理工作情況,及時了解一府一委兩院負責人批辦重點建議、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牽頭辦理代表建議落實情況。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所提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適時召開全市人大代表建議交辦會議。努力構建領導重視、責任清晰、督辦有力的工作機制,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向重質量、重落實轉變。

  六、強化自身建設,提升履職能力

    16.加強依法履職能力建設。大興學習之風,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人大工作實際相結合,認真制定常委會年度學習計劃,扎實開展常委會及機關黨組學習和代表培訓等各項工作,在學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貫徹落實上求實效。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緊扣全局性重點工作和工作中遇到的關鍵問題,開展更具針對性、更富實效的調查研究,切實提高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對定下來的工作,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抓落實,不斷提升常委會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職的水平。

    17. 加強同各級人大的工作聯系交流。積極同上級人大常委會聯系溝通,爭取工作指導,加強與其他省市區人大的工作交流,學習借鑒好的工作經驗和做法。注重對基層人大工作的指導,支持基層人大依法行使職權,著力解決基層人大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18.加強機關建設。強化對常委會機關黨組的領導和工作指導,全面推進人大機關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繼續梳理、完善各項現有工作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的檢查監督。積極做好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籌建工作,充分發揮人大工作機構整體合力。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加大機關干部培養、使用、交流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素質全面的人大機關干部隊伍,提升人大機關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水平。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開展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成立40周年紀念活動,支持烏海人大理論研究會各項工作。  

分享到:

上一條:

下一條: